據BNAmericas網站報道,巴西國會將對一項旨在簡化礦產勘查審批程序的法案進行討論。
這項法案由眾議院團結黨議員何塞·席爾瓦·蘇亞雷斯(José Silva Soares)提出,目的是免除礦業公司提交礦床經濟可行性報告的義務。
目前,有意勘探礦產資源的企業和個人需要向巴西礦業管理局(ANM)申請研究許可。
該許可包括確定是否存在礦床,評估其潛力并確定是否有勘探的經濟價值,另外還包括融資可行性。
席爾瓦認為,勘探活動的經濟可行性嚴格來說是私人行為,與公共利益無關。
“這些風險完全由私企承擔,不會有公共資源投資礦產勘查活動”,席爾瓦在聲明中稱。
該法案還提議刪除礦法中的兩條內容:一是終止任何因ANM拒絕勘探許可申請而向能礦部上訴的可能性,從而使ANM的決定具有最終裁量權;另外一條是取消礦業公司在年報中提交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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